各内蒙古社科研究基地及依托单位科研处:
根据《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我办将对首批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第二期(2012-2014年)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,并对如何开展好课题研究进行调研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1.第二期建设以来的工作情况;
2.第一批重大项目完成和推广情况;
3.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。
二、调研内容
1.基地开展重大项目研究的组织方式和方法;
2.对修订后的《实施办法》提出修改意见;
3.对基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2014年3月31日前,各依托单位和研究基地根据我办中期检查的要求,对二期建设情况进行自查,并提交2013年度基地建设总结报告。
2.2014年4月,实地检查和调研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3.2014年6月,公布检查结论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中期检查是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重要环节,对促进基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,各依托单位和研究基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,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总结工作。
2.要根据基地发展需要征集和提炼2014年度重大课题选题名单,随年度报告一并上报,由我办统一招标确立。
3.检查后,我办将对检查合格的研究基地拨付第二期建设剩余经费,对未通过检查的停拨经费,限期整改。
联系人:戚向阳,联系电话:0471-4812147。
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
2014年3月12日